银行间ABS备案制落地 创新产品有望破冰
2015-2-3 9:26:22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近半月前,包括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在内的27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获得了信贷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他们在发行产品时不用再经历耗时的审批流程,备案登记后即可发行。此举被市场理解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的正式启动。
近日,工行公布的工元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说明书中,往期产品的银监会批复书,已变成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关于工元2014年第二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备案通知书》。这是继国开行发行2014年第九期铁路专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后,又一只以备案形式获准发行的银行间市场ABS产品。
此前,银监会已经核准了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实质性启动。目前,银监会与证监会均已发布了资产证券化备案制的相关文件,近日有消息称,央行将在春节后启动资产证券化发行注册制。
有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若相关政策得以落实,2015年资产证券化发行速度和规模增长将大为提速,同时,信用卡应收账款证券化、CMBS(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等创新产品也有望破冰。
备案制可大幅缩短审批时间
2014年11月,银监会、证监会先后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银监会对已经取得资质的银行取消资格审批制度,采取“事前实施,备案登记”。
日前,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第三届年会上,银监会人士透露,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在2015年还将有飞跃式发展。另外,以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要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现在发行主体已经扩大至所有股份行,包括农合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行等。
尽管发行主体扩大,但能取得备案资格的目前仅限部分银行。记者发现,和工行同一天公布发行说明书的渣打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其许可依然是银监会的批复书。
中债资信创新产品部分析师陶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备案制施行之后,最直接的影响是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一改过去审批可能长达数个月的情况。审批时间缩短后,一是可以避免资产到期后进行替换所带来的返工,二是能够缩短项目流程,加快银行的信贷资产周转速度。
“资产证券化发行的效率会大为提升,发起机构发行的积极性也将提高,市场潜力可得到充分挖掘。备案制实施之后,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将成为风控的主要手段。通过真实完备的信披,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同时强化参与机构自律尽职的能力,加强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推行备案制之后,通过设立一定的准入门槛、强化信息披露、强化参与机构尽职能力、强化投资人风险识别能力等举措,将有助益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长远发展。”陶健表示。
今年发行速度及规模料继续增长
近日,有消息称,央行即将正式推行资产证券化发行注册制,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将由各银行统计额度,一次注册,自主分批发行。《经济观察报》引述消息人士称,该发行注册制需经国务院批准,若获批,有望春节后推出。
一位银行投行部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当前资产证券化的发行需求很大,尽管打包的资产不能是不良,但对一些流动性不好的资产,银行还是希望能通过更多渠道来进行盘活调节。
“在前几轮试点阶段,已有一大批银行完成了首单产品的发行,积累了一定的项目经验和市场声誉。未来,实现会计出表、腾挪信贷额度将是银行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第一需求。同时,项目收益性也将更多地纳入发起机构的考虑范畴,赔本赚吆喝的现象或难以再现。”陶健表示。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日前发表文章称,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处在发展初期,绝大多数银行尚未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制度,配套的IT系统也还需要一段时间建设,因此,建议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的初期,仍应对试点额度实施统筹管理,并对不同类型的银行进行分类管理。之后,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放松额度管理直至完全放开。
陶健则认为,受备案制实施、银行出表需求较大等多重因素影响,2015年,资产证券化发行速度和规模预计将进一步增长,同时资产证券化市场仍将以CLO(公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为主,Auto-ABS(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RMBS(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租赁资产证券化为辅,信用卡应收账款证券化、CMBS等创新产品也有望破冰。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与此前银监会施行的审批制相比,央行施行的审批制时耗并不长,因此,改为注册制的影响并不大。此前,央行对资产证券化的审批一般1个月左右即可完成,而银监会对此类产品的审核则较为细致,短则数周,最长可能需要1年时间。但总的来看,在告别审批制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在发行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在2015年有望迎来飞跃式发展。去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出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介绍,2013年资产证券化产品仅发行了500亿元,而2014年有近4000亿元的规模。发行结构也更加多元。以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发行主体现在已经扩大至所有股份制银行,包括农合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行等,还包括汽车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
但与成熟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债券市场的占比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的扩大、市场的完善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在告别审批制后,强化信息披露将成为下一阶段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钮楠认为,只有加强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监测,才能让市场参与者即时了解产品的状况,更好地识别风险,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带来损失。
目前,银监会在信息披露方面已有相关安排。王岩岫表示,银监会将搭建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平台,满足银行业监管部门了解信息资产出入表、质量变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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