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销售办法上半年或出台 经销商不足3成盈利
2015-1-29 17:19:20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难产已久的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2015年汽车流通领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行业协会处了解到,乐观估计《办法》在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内部征求意见时,汽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意见分歧较大,是《办法》难以出台的最重要原因。对此,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朱孔源表示,应尽快出台《办法》,有不完善之处可以进行后续修订。
“2014年,经销商与生产商的关系空前紧张,《办法》对于2015年生产商制定商务政策、经销商模式转型等根本问题具有指导作用,尽快出台对于今年汽车流通领域的走向非常重要。”一位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
实际上,《办法》只是治理汽车流通领域乱象的第一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准备在今年“两会”期间,向全国政协建议制定《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以规范汽车流通领域。
经销商库存量两倍于供应商
1月26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发布《中国乘用车经销商与供应商关系白皮书》(2014)。数据显示,2014年,盈利经销商的比例从2009年的七成降至2014年的不足三成。
“高库存和不合理的考核规则使大多数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助理秘书长王冀预测,2015年我国车市总体仍保持增长,但汽车经销商的生存前景不容乐观。
去年,乘用车经销商的月库存量一直是供应商的两倍以上,部分月份甚至接近4倍。并且汽车经销商与汽车供应商的库存差别显著。数据显示,经销商压力最大的一个月,库存系数为2.22,汽车供应商的库存系数最高只有0.78。
有分析认为,高库存占用了经销商大量资金,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同时,不合理的考核规则使经销商为了完成任务而不得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实施销售。
白皮书显示,今年由于市场情况仍不容乐观,预期会有越来越多的汽车供应商将压力转嫁给汽车经销商,以确保自己的产销目标能够完成。
此外,数据显示,2014年有超过60%的经销商授权合同期限低于三年,在现有市场环境下,经销商基本无法收回初期的投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销售模式上,有81%的乘用车供应商强制要求经销商建立4S规模的专营店,绝大部分授权合同中对建筑面积都有明确要求。
上述众多规定,在《办法》中被明确制止,这也是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分歧所在。“去年《办法》进行到一个实质性的阶段,这是利益博弈的过程。”朱孔源表示,有争议可以先搁置,应尽快出台《办法》解决问题。
参考美国模式建立特许经营法
从之前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到目前备受关注的《办法》,中国汽车流通领域摸索了10年时间。
朱孔源表示,下一步将通过立法方式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法制将逐步起决定性作用。
他介绍称,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将递交三份候选提案和建议以增加汽车经销商的话语权,这三份提案包括“关于制定《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的建议”、“关于增加汽车经销商全国政协委员会席位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增和能力建设的提案”。
其中,《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对于汽车领域的法制化进程意义最大。该建议提出,中国汽车流通领域应当借鉴汽车市场发达国家经验,比如美国的《联邦乘用车经销商特许经营法》和各州的汽车特许经营法规虽条款各有不同,但大多包含了以下主要原则,如对经销商授权的终止、修改或不予续签有严格限制,整车制造商需要给出“合理的理由”。
据悉,建议内容还包括,首先,整车制造商不得设定经销商的销量目标或规定经销商销售的车型,也禁止整车制造商限制零售价格,如设置最低、最高折扣等。其次,严格禁止价格歧视,整车制造商不允许对不同经销商提供不同提车价格,保护小经销商的利益。第三,整车制造商需支付经销商在保修期内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费用,支付的额度一般为在经销商提供维修服务的成本上加成30%~40%。另外,严格限制整车制造商干预经销商的收购合并、管理层更换。
朱孔源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新格局形成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法制体系的顶层设计,以维护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新市场规则愈发重要
2014年年中,发改委在汽车流通领域启动反垄断调查,以涉嫌价格垄断等为由对包括奥迪、克莱斯勒等汽车厂商及经销商开具了高额罚单;2014年年末,又出现了宝马经销商联合“逼宫”厂家的极端事件,这导致汽车品牌授权制度由修订转为取消。
对此,上述汽车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厂家和经销商的权利和责任如何界定,不管未来汽车零配件市场放开的尺度有多大,最终的决定者都应该是市场,《办法》需要做的只是指引方向和确定发展原则,而不宜做过于细致的规定。”
汽车经销商的态度更为积极。一位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表示,“如果中国汽车市场的销售模式由市场决定,一旦厂家规定的条款经销商不满意,我们可以签订代理合同,如果签订了就照章执行。”
自2014年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后,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等销售形式受到鼓励。今年年初,庞大汽贸就公开表示,已在秦皇岛等地建成汽车超市,未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设100余家类似的经营场所。
汽车厂商也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寻求变革。广汽集团开始酝酿为广汽传祺、广汽三菱、广汽菲亚特等旗下品牌搭建统一的销售渠道。近日,华晨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申花控股也发布公告称,计划投资5000万元在河南开封兴建汽车博展园,经营范围包括中华、金杯汽车的销售、零部件销售等。
可以预期,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环境的变化,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模式必将发生变革。在这一趋势下,新市场规则的建立显得愈发重要。
- 能源局: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审批取消
- 发改委:建立最低商业原油库存制度
- 足球改革方案正制定 业内:改革重点应在“体制”
- 财政部:将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税率均为4%
- 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REITs试点或重启
- 一号文件连续12年锁定三农 更强调“落地”
- 国家电网: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落地
- 工信部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
- 媒体:进口煤政策或再度收紧
险资频繁入股房企 11家险企重仓18只地产股
用电增速从7降%到3.8% 电力过剩时来临?
政策力推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发展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