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房抵押融资 试点地确定为浏阳市
2015-6-18 11:20:24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一直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着农村发展。与此同时,农房作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因不被认可为抵押物而无法进行融资,长期“沉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湖南省农房抵押融资试点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房抵押融资浏阳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办法》和《方案》),所谓农房抵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农房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的行为。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石华清介绍,根据《办法》和《方案》,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明确农房的范围,农房是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包括住宅、生产经营性房屋。
二是要突出三条基本底线,即“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城里人到乡下建房。
三是要明确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即对承办农房抵押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的农房抵押贷款中的不良贷款,由试点地财政先给予合理的风险补偿,再由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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