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厅于“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公布了一批近期环境违法企业,包括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在内的12家企业被处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是国内知名制药企业,其环保问题一直以来广受外界关注。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表示,因哈药集团制药总厂6号锅炉未安装脱硝设施,在2015年一季度国控污染源监测中,其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倍排放,二氧化硫超标0.4倍,氮氧化物超标0.9倍。
目前,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被处以5万元罚款。在5月5日至6月5日期间,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已被环保部门要求限制生产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此次处罚中,最大一笔罚单针对的是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这家企业因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被“按日计罚”200万元。这是新环保法施行以来黑龙江省开出的最大单笔罚单。
据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施行以来,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格。我省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此次发布的榜单是其中一部分。新《环保法》规定的“按日计罚”规则,催生了全省环保史上的第一大单——对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的200万元处罚。此前规定都是一次性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宁交罚款也要排污。而现在,只要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涉及行政处罚,一天不达标,原来的罚款就累计增加一天,上不封顶。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原本被处罚10万元,但是该企业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从整改期限截止日起算,罚款每天增加10万,到第20天罚款就是200万。
据执法人员介绍,“滚雪球”似的“按日计罚”,可以让原本企业不在乎的罚款金额变成“天价”,让企业知道违法是要付出高昂成本的,因而不再敢冒险。同时,新《环保法》也赋予了环保部门联合执法的“杀手锏”,原来企业看来无所谓的问题成了致命问题。特别是对于有污染处理设施却故意不使用、故意超标排放、故意偷排放等“恶意排污”行为,即使没有构成犯罪,企业责任人也将会被刑拘。此次“黑榜”中就有3人因环境违法被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6号锅炉未安装脱硝设施,在2015年一季度国控污染源监测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倍、0.4倍和0.9倍排放,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的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此外,佳木斯汤正泉塑料粉碎厂负责人汤正泉、绥化市北林区永安王景胜造纸厂负责人邵长江、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锦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帅忠林3人,因系环境违法直接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被处置企业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大庆宏伟热电厂、大庆热电厂、哈尔滨双城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哈尔滨阿城亚沟镇建民采石场、佳木斯汤正泉塑料粉碎厂、双鸭山名轩浴池、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绥化黑龙江省龙王食品有限公司、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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