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从商务部获悉,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公布对进口自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倾销和补贴终裁结果。根据调查,加方认定中国光伏行业存在所谓“非市场经济情形”,并最终裁决上述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为9.3%-154.4%,补贴金额为0.003-0.34元人民币每瓦。根据调查日程,预计加方将在7月3日前公布损害终裁结果并决定是否征税。
据加方统计,2013年加从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金额为2.78亿加元,这是加历史上涉华产品金额最大的案件之一,也是近年来继美欧印澳之后全球范围内又一起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救济案件。
根据CBSA的公告,中国对加拿大出口之太阳能产品中,九家应诉企业之倾销幅度为9.3%~154.4%,其中无锡尚德最高、昱辉阳光最低,其他企业之倾销幅度为154.4%。在补贴程度方面,应诉企业的补贴量为RMB0.003~0.074/Watt,其他企业的补贴量则为RMB0.34/Watt。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7月3日前公布国内太阳能产业受中国产品损害的终裁结果。实际将课征的税率也将在终裁后确定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于当地时间6月3日公布对中国大陆太阳能产品进行之双反调查结论,调查结果认为中国出口到加拿大的太阳能组件有倾销与补贴事实,最后裁决将在15日内公布。
根据CBSA的公告,中国对加拿大出口之太阳能产品中,九家应诉企业之倾销幅度为9.3%~154.4%,其中无锡尚德最高、昱辉阳光最低,其他企业之倾销幅度为154.4%。在补贴程度方面,应诉企业的补贴量为RMB0.003~0.074/Watt,其他企业的补贴量则为RMB0.34/Watt。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7月3日前公布国内太阳能产业受中国产品损害的终裁结果。实际将课征的税率也将在终裁后确定
以EnegyTrend2014年统计资料来看,2014年中国对加拿大之电池片加组件约在460MW左右,其中超过八成为电池片,晶澳、茂迪中国厂、顺风为从中国出口加拿大电池片的主要厂商,三间厂商即贡献了超过300MW的电池片。EnergyTrend分析师林嫣容认为,阿特斯在当地设有组件厂、且规模已足够支应加拿大整年的产能,故中国出口加拿大之太阳能产品主要以电池片为主。本次判决虽调降了初判时预估的倾销及补贴幅度,但只要课税物件仍为组件、没有囊括电池片,就不会对加拿大进口之太阳能产品造成太大影响。最终,虽各间应诉厂商被认定之倾销幅度差距极大,实际上的获利者仅有在当地有组件产能的阿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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