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止对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2014-9-9 15:36:28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2009年9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2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8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49号公告、2005年第81号公告、2006年第65号公告、第68号公告和2007年第86号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4年3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5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2014年9月7日到期。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丁苯橡胶国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自2014年9月8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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