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 上限提至2116元
2014-6-6 14:41:30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根据通知,自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比2013年度增加14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4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2元。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按照以下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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