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新股堰塞湖,问题股退出严重受阻并存,市场新陈代谢机能极度缺失,新的进不去,旧的出不去,成为一潭死水。
尽管IPO节奏已经到了非常快的地步,每周发行8家左右成为常态,但是依然无法化解高悬的IPO堰塞湖,截至2016年10月13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838家,其中,已过会83家,未过会755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702家,中止审查企业53家。不过,随着10月14日14家企业获得IPO批文,过会企业数量已经降至69家,新股发行压力巨大,与新股源源不断而来相比,与市场存量公司不断快速膨胀相比,退市制度显得依然是似有若无,今年算下来也就是那么区区三两家而已,这与新股发行百家规模相比而言,其实是有胜于无,大有只是一个摆设的嫌疑。
而美国股市一方面没有堰塞湖存在不说,很多高科技公司还自动退出或者延迟新股发行,虽然笔者没有查阅到有关美国市场今年退市公司与IPO的变动情况,但是有一则数据从侧面说明了美国新股发行与退市制度的变动情况,依然是上市公司数量少于退市公司数量。据华尔街见闻 美股上市公司数量降至32年来最少,“芝加哥大学证券价格研究中心(CRSP)的数据库里只有3267只股票,是1984年以来最少的。”CNBC援引Jefferies资深股票分析师Steven DeSanctis的报告称。与此同时,美股市场33%的小盘股都进一步降低了流通股的比重,显著高于往年,以往削减流通股的小盘股仅有的20%。
因此美国市场始终不用担心新增市值与新增资金之间的脱节关系,始终能维持新增市值与新增资金之间的良性关系,而中国始终要担忧评价新股过快发行导致市场存量资金减少对市场走势的影响。所以市场始终对新股存有一定的抵触,管理层也是战战兢兢,只是迫不得已才要硬着头皮大发新股。
作为资本市场而言,新股发行天经地义,也是市场发展的新鲜血液,资本市场离开新股发行那还能叫资本市场吗?但是市场的容量在一定时间内是一定的,是无法无限制增加的,过快市值增加的代价就是二级市场走势低迷不振,因此就需要一个退市制度来进行总市值平衡,淘汰那些不能产生财富的公司,淘汰那些为非作歹不守规则的公司,就像一个水池一样,没有出水口只有进水口,一旦放开进水口,池子里面的水很快就会满溢出来,股市亦是如此,缺少退市制度,放开新股节奏,整个市场的市值增加就会过快,而无法与新增资金进场相匹配,股市就会出现下跌,被动承接新股融资,这就容易导致市场抵触情绪,出现竭泽而渔融资的诟病。
何况退市制度缺失,壳资源盛行,价值发现功能丧失,资源出现严重错配,整个市场估值紊乱,出现了一些大盘绩优股被严重低估,而绩差股长期严重高估,市场炒作风气盛行。与成熟市场投资习气格格不入,让国际化倍增变数。
就退市制度建设而言,管理层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很多的规章制度,证券法第一百零八条 也赋予上交所同样的职能和权力 ,108条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章 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第一节 暂停上市(九)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和(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只要上交所认定其有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适用兜底条款其他情形不再适合在交易所挂牌,就可以终止其交易,《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六)规定,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但是在中国退市制度就是一个软蛋,无法硬的起来,自从水仙成为第一家退市公司以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股市退市公司依然少于90家,相对于今3000家公司而言,退市率不足3%,而同时期 反观美国,1995年至201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有3052家公司退市,纳斯达克有7975家公司退市。2003年至2007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6%,约1/2是主动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主动退市占近2/3。纽交所现有上市公司2234家,1995年至2012年,纽交所共有约3052家公司退市,退市公司市值超过3万亿,而同期新上市公司市值仅1.3万亿,退市市值是新上市公司市值的2.5倍!这种“优胜劣汰”的退市制度,是美国股票市场高效运行,长期大牛市的根本原因!
究其原因十分复杂,其中有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的因素在内,也有法律规章制度太过笼统缺乏刚性给予执法人员太多自由裁量权,更有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在内。有评论指出,“接触过退市公司的人都清楚,一家公司退市等于一次小型地震。滋生在壳资源链条上的利益群体盘根错节,有急于保壳的地方政府、公司大股东、提前埋伏的知情者,甚至有火中取栗的普通散户,一旦按照流程准备退市,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大叫不公者有之、搬运救兵者有之、扬言自杀者有之,甚是热闹,结果就是退市停留在口头上。这不是改革者不懂市场,而是改革者拗不过现实。”但是不管何种原因造成退市难 后果都十分严重,实行注册制,即使不实施注册制加快新股发行也意味着必须有正常的退市机制,只吃不拉后果严重。
谁都知道没有退市制度问题很严重,那么又该如何处置那些僵尸公司,又该如何处置那些屡教不改的公司,笔者认为首先就是进一步细化有关退市规则,减少自由裁量权,财务退市要扣除非经常损益,目前一些公司利用处置资产、政府补助、财务腾挪来规避三年连续亏损退市条款,让公司在资本市场苟延残喘,寻求买壳机会。
其次是叫停亏损公司跨界并购,一家公司自己主业搞得一团糟,还能搞好与自己主业不搭界的副业,从很多并购案例看,跨界并购效果十分不理想,往往就是一种忽悠,是对宝贵金融资源的浪费,也容易出现利益输送,坑害投资者。
三是有的公司不断违规,不断违章,但管理层丝毫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不断警告、发警示函、关注函,事不过三,连续三次遭遇监管者应该属于屡教不改者,实施强制退市。
退市制度事关股市健康发展,事关投资者利益,更与注册制息息相关,强化退市制度宜早不宜迟,只有一个大开大合的市场,才能实现新陈代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才能让股市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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