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十年,也极有可能成为目前已有的乙肝药物在中国盈利的最后黄金十年。根据此前国家卫计委统计的数据,中国实施的以预防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控病毒性肝炎策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乙肝报告发病率呈下降趋势,并有望此后逐年进入乙肝低流行国家。
种种环境交错下,跨国药企、国内仿制药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看重这十年的市场争夺,也正因此,一场有关乙肝药物专利保护的争夺战拉开了序幕。
2016年4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1448号判决,驳回吉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Gilead Sciences)的上诉,认定其专利的上诉,认定其专利(中国专利号:200710196265.3)保护的含具体比例的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富马酸盐专利无效。
抗病毒药物替诺福韦的化学名全名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在中国,其适应症之一为慢性乙型肝炎。
据了解,来自美国加州的吉利德科学,其产品替诺福韦在中国手握三项专利。分别是化合物专利(专利号:97197460.8)、化合物盐专利(专利号: 98807435.4)和化合物盐具体比例专利(专利号:200710196265.3)。而此次审判,仅针对最后一项专利做出无效判决,前两项专利保护的纠葛仍有待解决。这也意味着,替诺福韦专利的官司在中国还没打完。
而这也并不是近几年唯一的一场有关乙肝药物专利保护期的诉讼。
2010年,正大天晴首仿恩替卡韦,其后,百时美施贵宝对其仿制品发起侵权诉讼。但2015年,百时美施贵宝状告正大天晴仿制其恩替卡韦被北京高院驳回,终审判决判百时美施贵宝的恩替卡韦专利在中国无效,正大天晴名正言顺地继续销售。
另一家上海的仿制药公司奥锐特,则瞄准了仿制替诺福韦。在2011年接受采访时,奥锐特公司董事长彭志恩称此专利有重大缺陷,不属于重大创新。彭志恩希望,该专利在中国也能被取消。当年5月13日,奥锐特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替诺福韦专利无效申请”的相关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而当年4月,吉列德公司则以侵犯专利为由,已经将奥锐特公司告上法庭。双方各不相让。
缘何争夺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数字,目前中国有约9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有2800万是慢性乙肝患者,760万丙肝感染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乙型肝炎感染率的定义:超过8%的国家或地区被定义为高流行地区;乙型肝炎感染率小于2%的国家或地区被定义为低流行地区;而乙型肝炎感染率在2%~8%的国家或地区被定义为中流行地区。
1992年以前,我国属于乙型肝炎高流行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高达9.75%,每年因乙肝病毒感染相关疾病而死亡的人约有27万人。
1992年我国卫生部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对所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但疫苗及其接种费用需由家长支付;2002年乙肝疫苗正式纳入计划免疫,对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疫苗,但需支付接种费;2005年6月1日起全部免费。
疫苗接种对乙肝感染的抑制在数年后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2006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清学调查显示,我国的乙肝病毒感染率下降至7.18%,15岁以下的儿童乙型肝炎的感染率明显下降。2014年,我国再次对1~29岁人群进行了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全国1~4岁儿童的乙肝表面抗原的流行率降到了0.32%,与2006年0.96%相比下降了66%,5~14岁的青少年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降到了0.94%,与2006年相比下降了61%。
这就意味着,十年后这些儿童到了生育年龄,乙型肝炎的母婴阻断将不再成为乙型肝炎预防的主要问题。而且,只要坚持推广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再过几十年,我国就能够成为乙型肝炎的低流行国家。
在这样的乙肝市场判断下,专利之争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跨国药企希望可以在专利保护期内实现更多的药品价值,而国内的仿制药企则希望可以更快的进入市场,在红利消失前分得一杯羹。
让药企人士紧张的原因不仅仅来自于基于中国的乙肝患者未来会大幅缩减的判断。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肿瘤内科主任张博恒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市场上已有的治疗乙肝的药物并不能彻底治愈乙肝,需要“持续用药”,但是一种可以彻底治愈乙肝的新药已在临床阶段,“预计2~3年内就会走进市场。”而届时,新老药物的交替将进一步压缩现有药物的市场占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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