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配套文件博弈中前行
据报道,7月2日全国31个省能源主管部门参与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改委及能源局多个司局参与,配套文件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一位参会讨论的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事实上,发改委过去一段时间征求了多次意见,大体框架早就定下来了。“估计这几天就发布。”他说。
上证报记者此前了解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3月发布后,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意见。围绕这些配套文件,各方也在持续博弈。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电网是否能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二是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如何理解,即成立电网控股、其他电力市场参股,由能源局监管的机构,还是由电网全资控股并结算;三是发电企业进入售电的同时能否从事配电业务;四是成立区域电力市场还是省级电力市场。
早在电改启动之初,业界曾热议,新一轮电改最大的亮点是改变电网企业过去输、配、售一体化的模式,只收取过网费,定位于公共服务,并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不过,9号文最后落地时没有明确电网的角色和地位,社会资本及园区等市场主体涉及的“配电”业务也被去掉。
综合能源服务或成突破口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电企业唯一的诉求是,电网企业不应该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担心电网企业进入造成不公平;电网企业则极力反对;地方政府则更多考虑地方电力市场建设,希望有配、售电业务的投资和经营权,建设“自下而上”的省级电力市场。
最终博弈的结果是,电网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社会资本等市场主体可以从事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分析的券商研究员对此认为,社会资本参与售电的前提是电网公共服务角色定位,电网加入竞争后,其他参与方利润空间很小,或许会演变成“降电价”的恶性竞争,交易总量也只占个位数。
在交易等其他关键问题的具体操作上,改革派电改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最后的结果“不看好”,国家电网方面态度是“只准进不准出”。“6月底上能电力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合作组建华中售电交易平台,并提供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的模式,是发电企业可拓展的新业务模式,或许会成为本轮电改为数不多的亮点。”该人士说。
此外,发电公司将来介入售电业务和配电网建设,配电与售电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监管模式、对象、规则和结构也应分开。地方企业介入竞争性售电后,用户资源的大数据平台应开放、监管,有利于其他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与电网企业平等竞争。
-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7月底上报 有望年底前获批
- “十三五”临近 十余省已部署内陆核电项目
- 互联网+智慧能源路线图浮现 “十三五”规划编制
- 电改五大配套文件或月底出台 遭遇各方博弈
- 李克强出访法国:联合声明助中国核电“造船出海”
- 油气改革大幕将启 天然气进口权或先放开
- 电网5年规划投资3.3万亿 年内第四条特高压开
- 发改委:今年输配电改革试点将扩至安徽等5省
- 节能环保“十三五”规划密集推进 行业再迎5年黄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