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认为界定滴滴与优步的合并是否涉及垄断不能简单的依据《反垄断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申报标准,应从三个方面观察。
第一,网络效应。在网约车领域的完全竞争指的是有无数个平台存在还是有一个或若干个平台。
第二,行业行业入口有无限制。其他企业做一个APP上线有多难,行政上面有没有阻力,是不是非法,集资找投资人是不是非法,而从目前看,这个行业入口完全畅通的。
第三,看用户层面切换不同的服务成本高不高。网约车与地铁、出租车、快车、自行车的转换成本较低,因此,相关市场的界定范围会相当大,垄断也就随之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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