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8月17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告诉记者,近期主管部门应该会先就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然后再就股权众筹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这两项业务实行分开管理。政策落地后,再由相关平台对其所从事的股权众筹业务申请牌照。其中,对于股权众筹业务,出于风险把控考量,将设定其单个项目融资额上限为300万元。
另外,与股权众筹不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项目额度将不设上限。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其实可以探索一条两类平台相结合“双管齐下”的途径,比如创业企业在融资时,或者天使轮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A轮、B轮通过非公开股权融资来进行;或者天使轮既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也通过非公开股权融资来进行。只要在每个融资平台下都遵循其人数和额度的标准就可以。
业内人士指出,取得股权众筹试点的京东、阿里巴巴、平安等平台,在政策落地后,可以在申领股权众筹牌照的同时,其余部分业务继续做目前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只要在人数控制上,将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严格限制在目前的200人以内即可。
梳理发现,以京东股权类融资项目为例,其绝大多数的项目融资额都高于300万元,粗略估算其项目平均融资额为900万元,远高于即将出台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规定的300万元的融资限额。如果未来在申请牌照时,京东将其平台上项目全部划归到股权众筹业务范畴,将受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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