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激励自主创新
2014/7/18 14:24:32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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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部年份$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
|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国民经济发展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由于中国仍旧属于中低收入水平的国家,知识产权表现出复杂的双重性,既激励创新,又可能妨碍技术扩散。为充分应对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复杂关系,... | |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
“我们的版权保护,很多时候还依靠公安、部委这样‘中国特色’的保护方式,不能完全依靠司法诉讼维护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现在对侵权处罚的金额太低,有时只有10万元人民币,根本没有效果。”2014年7月14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正与“今日头条”陷入侵权纠纷的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抱怨道。
“的确,国外类似的判罚金额很高,我们的判罚也要上升到这个程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实际上就是给创造的智慧之火‘加油’。”李克强回应。7月份,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方面,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就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出总体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改进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监管执法保障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九方面意见。《意见》立足于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旨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在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以下工作:依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力度,有效防范通过并购获取垄断地位并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办法,强化垄断环节监管。严厉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总体状况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市场规模与投资机会研究咨询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政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
2013年,我国专利申请受理量快速增长。全年受理专利申请237.7万件,同比增长15.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2.5万件,同比增长26.3%。专利审查能力继续提高。全年累计完成发明专利实质审查35.5万件,同比增长3.1%。全年共受理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2.2924万件,同比增长15%。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上涨。著作权登记工作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2013年,全国行政执法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6.2万件,移送司法机关4550件,捣毁窝点5441个;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权假冒犯罪案件5.5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9万人;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权假冒案件9161件、犯罪嫌疑人1.4万人,审查起诉案件1.4万件、2.3万人;全国审判机关共审结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2万件,生效判决1.7万人。
图表:2011-2013年我国专利申请受理量情况

国内外三种专利受理量分析
2013年,我国专利申请国内受理量223.46万件,同比增长16.86%;国外受理量14.25万件,同比增长2.89%。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82.51万件,同比增长26.40%;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量89.24万件,同比增长20.5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量65.96万件,同比增长0.30%。
图表:2011-2013年国内外专利申请受理量情况

图表:2011-2013年我国三种专利受理量情况

国内三种专利分地区申请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从立法角度看,虽然经过20多年的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但在立法方面仍有缺陷。对于我国现有的缺陷——传统知识及生物多样化保护尚无明文规定;对反不当竞争的附加保护规定的残缺不全。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的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对于新出现的网络知识产权出现了真空地带,使得大量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无法可依。
其次,从执法角度看,权利请求程序相对复杂和权利保护费用相对过高,冲淡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热情,阻碍了企业通过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实现财富的积累。许多企业不愿意资助科研机构研发高新技术,而宁愿直接从国外购买先进的技术,提高企业的装备水平。这对中国的科技创新无疑是消极的。
再次,在司法领域,许多法院虽然成立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机构,但在实践中效果不尽人意。审理过程中,过多地依赖当事人提供证据,而且完全依赖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理论知识,然而知识产权侵权在取证方面却给对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增加了当事人在权利保护方面的困难。
最后,三胜咨询分析师邦文指出,从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看,企业以及民众没有形成正确的对待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随着入世中国知识产权观念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社会上存在着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的误区。加入WTO后,大多数的企业抱怨依照WTO要求修改的知识产权法“超过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转变思想,把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和发展的高度来重视,尤其缺乏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和掌握,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知识产权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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