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在中债登网站发布《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九期)发行结果公告》称,本期债券通过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承销团面向上海自贸区内已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等账户的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行30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本期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为3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3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85%。
本次债券于2016年12月9日开始计息,利息按年支付;本次债券可以于招标结束至12月9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据了解,本期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承销团由8家主承销商和14家一般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3家外资金融机构。
“此次发行规模30亿元,不算大,看看后续还有什么动作。”一位债券从业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此次上海市政府通过在自贸区发行地方债,主要是希望引入更多非银机构和境外机构认购,而此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地方债,认购主体以境内银行类机构为主。“这能够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高信用等级人民币资产的配置需求。”
对此,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廖宜建表示:“作为内地首单自贸区地方政府债券,该债券成功利用上海自贸区平台,对接了境内发行人和境内外债券投资人,为人民币国际化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9月8日,中债登制定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业务指引》(下称《指引》),明确四类投资者可参与自贸区债券业务:一、已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并经过验收的境内机构;二、已开立自由贸易账户(FT 账户)的境内、外机构;三、已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 账户)的境外机构;四、其他符合条件的境外合资格机构等。
11月,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和《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其中提到,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通过在投资者债券账户下设立自贸区分组合的方式托管在中债登;主承销商最低、最高投标限额分别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2%、30%;承销团一般成员最低、最高投标限额分别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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