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消息,从黑龙江省粮食局获悉,2016年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
黑龙江省要求,全省各地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粳稻,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各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收购守则,不得欠农民卖粮款。
黑龙江是全国重要的粳稻产区,在连续多年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支撑下,水稻价格始终稳定在高位,农民种植积极性较高。
- 浙江丽水农产品进化旅游地区商品
- 农业部拟建300个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 猪价回调遭遇“中秋劫” 业内预计9月后供求将趋
- 聚焦短期收益 国产水果低价竞争存隐忧
- 供应地转换菜价连日涨 黄瓜、西兰花、尖椒较
- 进口低廉大包粉冲击上游牧场 奶牛养殖业举步维艰
- 我国渔业资源持续衰退 要坚决压减捕捞产能
- 上半年生猪养殖业利润井喷 猪价后市依旧被看好
- 每公斤比国产猪肉便宜六七元 外国猪肉正加速进入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