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本来还处于银行业内部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孰料其杀伤力和外界关注度远高于很多公开征求意见稿,主要原因是该管理办法在全面收紧银行理财产品进入股市的可能性,禁止发行分级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不能对接资管计划……
措施更须注重分寸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23.50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虽然银行理财产品仍以债券及利率类产品为主,但有人统计目前仍处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共13447款,其中含股票类型的理财产品为1424款,占比10.6%,其中964款采用银信合作的业务模式;不含股票类型的理财产品为12023款,占比89.4%,其中7692款采用银信合作的业务模式。对于23万亿级体量的理财产品市场来说,占据一成市场的股票类相关投资理财产品对市场的影响自然不小。
况且此举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并非百利而无一害,尤其是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大幅飙升的情况下(到今年5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已超过2万亿元,不良贷款比率突破2%,达到2.15%),只有4%核心资本的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都将面临生死存亡。
在经济增速下行的情况下,传统存贷差业务收入也将面临考验,如果银监会在这个时候让银行业理财产品全面自綑手脚,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只会使目前的资产端收益进一步下降,使银行业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挑战,一旦搞不好的话,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创新都可能会遭受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监管措施更要注意分寸。
混业监管迫在眉睫
银监会制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有效防范风险。其出发点和初衷是好的,但如果过于僵化地去杠杆,不进行全面评估其负面影响,则搞不好就会好心办坏事,把好不容易筑起来的股市底部人为击穿,把银行业自身的一些风险探索和资产管理业务给中断,银行自身的存贷业务又不足以支持中国银行业此轮风险穿越,只会让银行业的矛盾更加突出。
当前规范管理和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控制是必要的,但我认为不是綑绑银行手脚的时候,反而监管部门应该鼓励中国的银行业加快业务创新的步伐,探索混业和多元化经营之路,让银行现有的优势尽快转化成收益,适当鼓励商业银行尝试投资银行和投资理财的比例,否则未来很多银行将难以覆盖不良资产的窟窿。
如果银监会按照征求意见稿来管理和约束银行理财业务,必将会将银行之前培育起来的权益类投资者全部赶走,搞不好表外委托业务会大幅增长,银行理财的业务的吸引力、范围和规模都将会收缩,金融脱媒(Financial Disintermediation)将会加速,会导致银行业发展更加窘迫。同时,银行投资管道的收缩,会让中国的资产荒现象更加严重,毕竟主要的流动性还在银行手里,如果不让配置权益类产品,只会让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的频率更高。
当务之急,让一行三会构建混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框架迫在眉睫,避免部门利益和部门监管举措影响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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