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应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债券违约的处置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
第一,刚性兑付只治“标”不治“本”,且负作用明显。刚性兑付并没有彻底根除矛盾和压力,而是将这种矛盾和压力“转移”和“蓄积”,其本质是在“麻醉”投资者的投资理性,使投资者丧失市场风险的判断能力。刚性兑付的结果是市场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区分和确定合理的风险溢价,错误地抬高了无风险收益率的水平,使评级低但收益率高的债券“驱逐”评级高但收益率低的债券,进而积累更大的市场风险。
第二,地方政府为国有企业兜底的能力越来越弱。债券市场是典型的顺周期市场,在经济上行阶段,地方财政殷实,偶有国有企业债券违约,地方政府可以兜底;而在经济下行阶段,地方财政吃紧,国有企业债券出现违约,地方政府兜底的能力越来越弱。
第三,中央推动市场化出清的决心没有变。企业债券违约是市场发展中难以避免的现象,近年来债券的违约范围越来越大、违约规模越来越高、涉及的投资者越来越多。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寄希望于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式解决僵尸企业和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
《金融时报》表示,在对待违约债券的市场化处置问题上,相关各方应主动作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债企业不得恶意违约,地方政府要与投资人代表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主承销机构应依规履行尽职调查等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风险防控,打破刚性兑付、消除信用市场定价扭曲的导向,健全规范化、法制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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