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互联 网市场对传统监管的组织基础构成挑战。传统市场监管建立在韦伯意义的科层组织之上,科层组织又建立在地理空间分割而成的主权、行政管辖权之上,地方政府间 合作困难历来是国家治理的难题。在政府内部,不同部门间合作同样困难,往往“部门利益为中心,九龙治水,各管一段”。互联网市场最大特点是“跨界”,“自 由、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正因打破时空束缚而促进市场发展,因而用传统措施监管互联网很可能面临执行困难。例如,《办法》细分了第三方平台所在地、入网经 营者所在地、违法行为发生地政府的监管职责,而以上每一地点都可能有多个主体,也可被伪造。查处一起网上违法案件可能需要多地、多层级政府的配合,地理空 间距离和行政级别可能使《办法》的执行成本高昂而难以落实。
第二,互联网大数据对个人隐私构成挑战。互联网交易产生大量数据,这些 数据就是个人行为在网络虚拟空间留下的痕迹。脚印可以被个体感知,但虚拟空间的痕迹却难被个体觉察。不知不觉中,人们的网上行为就会被监视、窃听和利用。 1974年,美国就颁布《隐私权法》,对个人信息进行详细保护:(1)采集个体信息需告知本人;(2)个人有权检查、更正个体记录,有权拒绝个人信息被利 用;(3)采集信息者必须防止信息滥用。此后,美国、欧盟、日本等通过不断立法的方式,保护技术发展不断威胁下的个人隐私,而中国目前个人隐私立法十分薄 弱,庞大的互联网平台数据缺乏保护。在基础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贸然推出互联网管制法规,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执行困难。
第三,互 联网市场对传统监管的政策范式构成挑战。在互联网平台上,“个人与集体”、“公与私”等概念的边界变得模糊,传统的政策范式“界定公共问题———选择政 策方案———执行方案”已变。公共问题因不同价值取向而难以界定,甚至不知道公共问题是什么,政策方案也可能出现在公共问题之前。正如没人知道共享经济 会带来什么社会风险,也要出台相关政策一样。政策制定者,执行者,监管对象和公众,只有通过“平等、协商、对话、参与、互动”才能应对公共问题的不断挑 战。《办法》突出第三方平台在网络食品监管中的作用,其实让私营部门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一定程度上是政府职能向市场的让渡。入网经营者公示营业执照等信 息以及“神秘买家”制度,也是通过扩大公众参与的形式改变治理的架构。这些措施都是在“小政府,大社会”治理之路上的有益尝试,但是还远远不够。消费者保 护组织、互联网自治组织以及媒体需要发挥更大作用,以政府为中心的管控模式没有根本改变,这可能使《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面临传统市场监管同样的难题 ———监管力量不足。
中国不断走在世界互联网监管制度创新的前列,与中国体量庞大又高速增长的互联网市场相关,与中国政府借助 “互联网+”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国家战略相关,也与特殊政策产生模式相关。“一把手”主导的,结果导向的,不断“试点———总结———推广”的,“从群众 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策产生模式在中国改革开放中取得巨大成功。但其也存在不少缺陷:忽视理论指导、法治配套不足、长远规划不够、政策风险较大,在高速 提供制度创新的同时,保证制度质量,才能防止出现“无变革的改革”,毕竟互联网市场是不同的。
- 禁酒令是否能叫停白酒行业的复苏?
- 世界上最古老的素食餐厅:究竟是靠什么火了100
- 为什么总是加多宝负责挑事儿 广药负责胜诉?
- 转基因最自由国度的转变:美国立法强制要求转基因
- 国内啤酒企业低价形象难进高端市场 多渠道渗透成
- 纽瑞滋将联手中牧,中国乳品行业变革之年
- 麦当劳的问题不是市场,而是心态
- 海底捞底料上市,标志着中国将出现一批百亿级的餐
- 老路难走,好想你却发现了一条通天大道?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