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旗下设有价监局,职责之一是监管市场价格行为,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
发改委通报的4月医药行业价格问题包括:一是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不按照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仪器检查费、手术费、转院费、重复收取治疗费、材料费等。二是部分民营医院收费价格过高,明码标价不规范,存在治疗中途加价、虚假价格承诺、小病大治等行为。三是医院之间同种中药价格相差较大;四是某些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病例档案保管费;五是某些医院违规收取空调费、采暖费等。
总体看,4月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5.37万件,其中涉及医药行业的663件,占比是6.26%。排在医药前面的是交通运输、商品零售、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但发改委也强调,价格举报办结率是90.58%,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12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我委在大力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同步加强调控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对价格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开门受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市场价格的重大变化会一直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持续监测,分析研判,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引导市场预期。”
他提醒,消费者如果遇有价格问题,欢迎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随时进行投诉、举报、咨询,并监督发改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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