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看中开发商宣传的“N+1户型”买房 入住4年多却因此拿不到房产证
为了一张房产证,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中翠屏·富通雅苑的400多户业主忙碌了4年多,他们打过官司、协商过、求助过媒体,至今依然毫无头绪。早在2012年初,就有业主逐渐入住小区,然而至今依然没能拿到房产证。
原来,当初开发商当作卖点宣传的N+1户型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原本以为多了一间房,却正是因为这间房,搞到迟迟无法住得安稳。目前,规划部门和城管部门已介入协调。
事件 入住4年无房产证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不少业主都聚集在小区花园讨论着房产证的事情。何时能拿到房产证,几乎成为业主们每次见面时的共同话题。“入住4年多,一直拿不到房产证。”家住A栋的业主梁女士告诉记者,她2010年签购房合同,花了约140多万元,买下一套约99平方米的住房。但是,收房两年后,房产证依然没有动静。
2013年11月,一纸广州市规划局《关于暂不同意规划验收的复函》让业主们恍然大悟。复函称该小区“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将工作阳台、花池封闭,将部分花池改为阳台使用”。原来,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N+1户型导致规划验收没法通过,而这正是开发商卖房时最大的卖点。
进展 业主不满整改方案
业主李阿姨指着家中的小卧室告诉记者,这间小卧室就是将工作阳台封闭后改造而成的。“这样,我们原本两房一厅就变成了三房一厅,利用的空间大了。”李阿姨就是看中了这种户型,所以买下了其中一间商品房。
为此,业主和开发商展开了拉锯战。2013年年底,开发商曾给出方案:按照规划报建进行整改,拆除本应是工作阳台的房间窗户。对此,不少业主表示不满。
由于双方无法协商拿到房产证,业主们将开发商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记者从业主提供的2015年3月20日广州天河区法院的判决书中看到,法院认定根据协议“收楼之日两年内办妥房产证”,开发商直到2014年1月7日(收楼之日两年限期)未能取得房屋的权属证明,开发商属违约。虽然开发商一再张贴《配合整改的书面通知》,但没有涉及施工的安全问题和施工期间业主的居住问题。判定开发商同样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支付违约金。不过,业主梁女士坦言没有收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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