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面,2015年12月底,银监会下发了《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明确风险点的同时也严格了监管要求。行业环境层面,年前有农行39亿元票据窝案、中信银行近10亿资金无法兑付案;年后又爆出天津银行7.86亿元风险事件。受上述因素影响,多家银行启动票据业务全面自查工作,部分银行收紧或暂停了部分票据业务。
那么,银行票据案对P2P网贷平台票据业务影响程度如何?P2P网贷票据理财业务模式及现况是怎样的?风险点以及如何把控?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探讨。
银行票据案背景
2016年1月22日,农行北京分行爆出39亿元票据窝案。起因是农行北京分行与某银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的操作环节出现了操作漏洞。按规定该票据回购到期前应保存于农行保险柜内,不得转出。但该汇票在回购到期前,被票据中介提前取出与另一家银行进行了回购贴现交易,资金非法流入股市。受股市下跌影响,回购资金出现缺口导致票据回购受阻。
2016年1月28日,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爆出9.69亿元票据无法兑付。起因是外部人员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伪造的银行存款单等文件,以虚假的质押担保方式在银行办理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并在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进行转贴现。
2016年4月8日,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爆出7.86亿元票据事件。天津银行与中介控制的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同业户达成票据回购交易,交易金额为9亿,天津银行作为票据的逆回购方借出资金,重庆银行西安分行同业户作为正回购方借入资金。该9亿回购到期后,中介控制的中小金融机构取走票据后,回购款未及时到账,引曝该买入返售风险事件。
从上述事件起因可见,农行和天津银行票据案作案手法较为相似,因买入返售或代持漏洞滋生一票多卖,返售到期回购款无法及时到账而暴露;中信银行为不够资质的企业开立承兑汇票,虽作案手法与农行不同,但均因贴现资金流入股市而东窗事发。三起案件的共同点均是因为银行内部管理疏漏而滋养了内外勾结犯案的环境,并非P2P网贷平台违约引发的票据理财风险。
据盈灿咨询统计分析发现,银行票据案对P2P网贷票据业务平台的成交规模影响并不大。成交量较大的P2P网贷票据理财平台中,金银猫2016年前三个月的成交量规模分别为3.95亿元、3.61亿元、4.63亿元,1月份、2月份成交量环比分别下降了3.22、8.61个百分点,3月份环比上升28.25个百分点。银票网2016年前三个月的成交量分别为3.74亿元、2.31亿元、3.64亿元,1月份、2月份成交量环比分别下降了6.48、38.24个百分点,3月份上升了57.58个百分点。另外,今年成交量方面表现突出的金票通,2016年前三个月的成交量规模分别为1.34亿元、1.94亿元、5.91亿元,1月份成交量环比下降了2.90个百分点,2月份、3月份分别上升了44.78、204.64个百分点。上述三家平台年初环比增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3月份有明显回升,可能是受季节因素影响。
票据理财概况
截至2016年2月底,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有5.62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3.94%,规模相对2015年有微幅下降,但体量仍然较大,P2P网贷平台票据理财仍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涉及票据理财的互联网平台主要有四大系别,分别是以金银猫、银票网、金票通为代表的专业系;以京东金融“小银票”、苏宁金融票据、新浪微财富为代表的互联网系;以平安银行小票通、民生银行民生易贷、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为代表的银行系;以开鑫贷和民贷天下为代表的业务涉足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3月,涉足票据理财业务的P2P网贷平台已超90家,部分系别平台情况如表1所示。
表1票据产品平台情况例举
P2P网贷票据理财平台涉及的票据一般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个别P2P网贷平台涉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纸质票据的期限最长一般为6个月,电子汇票的期限最长为1年,而P2P网贷票据理财的期限一般与票据剩余期限一致,所以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票据理财项目的期限在半年内。另据“中国票据网”信息显示,半年期纸票逆回购年利率在3.0%-3.5%,P2P网贷票据理财综合收益率一般也在6%-7%的水平。部分平台出于资金端竞争考虑,给予投资人补贴,所以这些平台的综合收益率可以达到8%,甚至10%。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刚性兑付功能,所以质押率可以达到100%。对平台而言,票据业务利差空间不足甚至利差倒挂,所以票据理财综合收益率往往不会太高。
- 数据打假:我为何说问题P2P网贷的风险被夸大
- 18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4787 升值1
- 统计局:1-3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长8.6
- 3月末M2同比增长13.4% 新增贷款1.37
- 商务部:1-3月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长5
- 上一季度居民投资消费意愿下降
- 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733 较昨
- 媒体:多项数据支持二季度GDP企稳回升
- 外管局:2015年我国资本金融账户逆差8859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