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表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建议相关各方:一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方向,完善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二是提高统筹监管能力和全面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综合金融运行和监管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教育工作,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了解金融产品特点,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风险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观念。二是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机制,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是行业制定标准,金融从业机构建立规范化、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互联网金融诚信档案制度等。三是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使消费者提高保护意识。
“2016年,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将成为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金融体制改革,需要专门制定一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只要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行为规制方面做好的话,创新空间仍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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