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同时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并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快递电子运单》邮政行业标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快递电子运单》邮政行业标准明确,使用电子运单前,快递服务组织应与用户达成快递服务协议,并便于用户阅知、保存,以供查询、追溯等使用。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有利于完善快递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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