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线索对北京富冶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冶矿业)进行立案检查,发现富冶矿业从泰来县某公司取得4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307.38万元,税额共计52.25万元。富冶矿业将上述发票在取得当月进行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52.25万元。
税务部门依法对富冶矿业进行处理,将4份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处理,补缴增值税52.25万元,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对富冶矿业的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罚款52.25万元。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已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将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机关打击买方市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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