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2015年5月22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4年6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做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上述国家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我公司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2.15美元/千克。2012年12月,印度工商部对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从中国、泰国和韩国进口的铝车轮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14年6月做出终裁裁决,裁定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为1.37~2.15美元/千克,韩国为1.18美元/千克,泰国为1.06美元/千克,其中公司产品反倾销税率为2.15美元/千克。
公告称,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铝车轮产品对印度出口分别为3111.17万元、1474.36万元、1494.38万元,占公司各年销售收入的3.84%、1.75%、1.79%。本次印度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对我公司产品征收的是可比最高税率,将对公司印度市场出口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针对印度市场,一方面加大差异化产品开发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公司成本管理,并积极开拓其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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