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树平表示,我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自2004年就已经开始,13年中累计召回汽车3859万辆。从2013年开始,汽车召回数量大幅增加,2013年、2014年、2015年这三年召回数量均突破五百万辆大关,2016年突破了一千万辆大关,达到1133万辆。
在支树平看来,汽车召回并不是丢人的事情,“可以这样描述它,召回的是缺陷产品,体现的是责任和担当,赢得的是信誉和市场。”
汽车召回同样可以倒逼企业发现问题。支树平解释,“汽车产品,它无论设计、制造,难免会有缺陷。通过召回,产生了一种倒逼机制,让汽车企业能够不断的发现缺陷,然后提高产品安全的标准,来促进它的设计、制造、改进,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
在汽车召回的过程中,除了企业履行召回的主动意识增强,政府监管力度加大外,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也越来越强,支树平介绍,去年汽车消费者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投诉数已达16580多例。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召回的汽车产品达到了75%以上,截至去年在汽车召回方面的投入21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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