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称,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具体包括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上海银监局在发布的一份通报中称。
除了做出上述处理措施外,上海银监局还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
该机构要求称接下来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包括不得以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方式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转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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