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陕西全省范围内降低电子商务准入门槛,全面清理规范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的,按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完善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搭建电子商务实践教学平台,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和实践,保障电商从业人员劳动权益,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从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和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质量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建立集仓储、分拨、配送、运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双向快捷通道,支持快递企业以建立合作网点的形式提供投递服务。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到2020年,要建成完善的物流、支付和认证等支撑体系和高效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形成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信用环境,使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途径和推动陕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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