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了船舶检验机构的含义和业务范围,规定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分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强化了船舶检验对水上交通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明确了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的定位和管理要求,明确了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制定与发布要求,明确了船舶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执业行为要求,并对自由贸易区登记船舶的入级检验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2015年全国船舶检验机构共有检验登记船舶25万多艘。船舶检验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船舶的安全、质量进行技术把关的重要环节,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必须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方可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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