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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共有产权住房将单独归类管理

编者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分析人士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的提法,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但对于其属于保障房还是商品房,报告并未做出界定。目前,住建部正在针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包括共有产权住房的界定、土地出让方式、分配原则、交易规则及收益处置方案等。但该办法何时面世,目前尚难判断。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政协小组会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是纳入到保障房体系管理,但未来应该会单独归类进行管理。
  
  随后,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今年会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供需关系紧张的二线城市,加大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共有产权住房不同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类保障性住房,其具有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双重属性,其中个人持有的部分属于商品房性质,而政府持有的另一部分则属于保障房性质。因此,共有产权住房要想在全国更多城市快速推广,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但从住建部的回答看,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
  
  “共有产权住房肯定会被推广,未来还将部分取代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作用,甚至普通商品房,都可能采取共有的形式。”上述业内人士称。
    
  北京、上海等城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的尝试,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被认为具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分析人士认为,要想充分发挥共有产权住房的价值,需在制度层面有严密的设计。
  
  仇保兴表示,作为协同调节的一部分,共有产权住房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扩大民众参与度,强化监督。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选择部分热点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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