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400-096-0053

三胜咨询 - 中国领先的投资咨询机构

·了解三胜的实力 ·丰富成功案例

三胜观察 | 名家观点 | 项目中心 | 产业政策 | 展会峰会 | 市场策略 | 理财消费 | 创业投资 | 三胜文库

企业排名 | 案例分析 | 军事视界 | 房产观澜 | 科技前沿 | 汽车沙龙 | 社会娱乐 | 健康养生 | 图片聚焦

政策收紧 医药电商寻求曲线破局

商业贸易  2016-8-24 15:40:09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结束后,医药电商平台寻找另类模式破局求生。北京商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目前天猫医药馆、1号店、八百方三家A证试点企业已经停止线上药品销售业务,但用户可以通过线上预订、线下付款的方式购得药品。在这背后是电商企业一系列“借壳”、合作运作后,力保线上医药市场的尝试。不过,在医药电商放开政策尚未明朗之际,责任主体不清、药品品类有限、配送服务不到位等仍是医药电商前进道路中的绊脚石。

  模式“换汤不换药”

  一直以便利自称的电商模式在医药领域裁了跟头。与此前在网上购买药品“一键下单”不同,如今网上购买药品流程又多了“预约”等流程。

  消费者孙先生日前在1号店上购买“白云山板蓝根颗粒”时发现,购买页面没有了加入购物车等常规选项,而是变成了“提交需求”选项。他在提交药品需求后,客服人员在第二天通过电话确认购药需求,并告知药品需在几日后通过快递送达。正处于患病中的他最终还是选择在周边药店购买了药品。

  其实,这样的“提交需求”并非个例,北京商报记者在天猫医药馆、1号店、八百方国内此前仅有的三家从事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的平台上看到,购买选项均变成了“提交需求”或“药师咨询”。

  这正是由于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一纸公告所致。自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通知后,天猫医药馆、1号店、八百方三家医药电商A证试点的企业被要求停止线上药品销售业务。通过交易模式变更,由原来线上下单、在线支付,变更为线上提交需求、线下货到付款,虽然用户仍可以间接购得药品,但购药体验却大打折扣。

  这样的模式变换也存在“换汤不换药”之嫌。北京商报记者在天猫医药馆提交了两份“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需求,药品在下单后的第四天送达,但其间没有收到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确认,钱款最终直接从支付宝中扣费。

  不过,医药电商在价格方面还具有绝对优势。北京商报记者在1号店某线上药店看到,“白云山板蓝根颗粒(3件装)”单价约为9.7元/件,包含运输成本在内计算,约合12.7元/件。而北京商报记者在市内一家实体连锁药店咨询同款药品价格为23.8元/件。但从药品的运输时间来看,相较于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送药O2O以及传统的到店消费模式,医药电商很难满足用户即时用药需求。

  政策收紧身份转变

  国家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一方面给予医药电商行业更多的关注,同时也凸显了对药品监管的重视。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此前发布的《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公告中提及,由于在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交易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互联网药品监管中心负责人吴捷表示,在试点过程中,第三方平台不直接接触药品,相关的采购、运输等环节由实体药店和物流公司负责,但支付过程是由消费者支付给第三方平台。如果发生了药品质量问题,很难理清责任主体。模式变更后,收费方从第三方平台变更为物流公司或实体药店,对这种模式下药品监管与对实体药店的药品监管没有太大差异。

  事实上,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的中止,也意味着电商平台回到以往作为交易服务平台的身份。据了解,八百方、1号店分别于2014年2月和6月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A证,天猫医药馆更早通过收购95095医药电商平台拥有A证资质。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A证的服务范围,企业只能作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天猫医药馆等电商企业的入局确实带动了医药电商市场,提高了用户在网上购药的普及度。A证试点结束后,平台上的入驻商户或在业绩上受到一些影响,但不会很大。

  摸索出路曲线布局

  尽管国家食药监总局叫停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三方电商平台在医药行业就没有了出路。

  正如同此前的专车、外卖市场,在政策尚未松绑之际,医药电商企业也不打算静观其变。阿里健康旗下“良心大药房”网上药店在本月初上线,这是继天猫医药馆之后,阿里健康欲借自营药房补位医药B2C市场。坚持自营的京东也不打算放弃医药电商的蛋糕,通过开设京东大药房、上线京东医药,全面切入医药电商领域。吴捷表示,相较于满足用户的即时用药需求,医药电商更大的市场在于维生素、血糖仪以及慢性病治疗用药等品类,但还要注意不可迈过处方药的红线。

  除了上述在医药B2C领域的积极试水,如仁和旗下的叮当快药、京东到家的医药板块、出身德威治大药房的药去哪,这些瞄准“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的垂直类医药O2O服务也在加速抢占用户。京东到家健康业务负责人邵清表示,医药电商已发展到关键时刻,O2O的健康服务已经成为当前政策环境下医药电商发展的最佳路径。易观医疗研究中心分析师张怡丹也认为,医药电商同实体药店合作O2O业务是一个突破口,O2O与B2C、线上与线下模式的整合已经成为医药电商发展的一个主流趋势。

  尚难有大动作

  自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以来,明确了我国医药行业“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等发展理念。国家发改委在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中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多位医药电商企业负责人将其视为医药电商行业的利好信号。

  但从目前来看,医院依赖药品销售收入取得收支平衡的现状尚未改观,这也决定了处方外流的激励机制一时难以形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电商从业者坦言,现实与理想之间依旧存在差距,在处方药放开的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前,企业难有太大动作。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医药电商的市场潜力依旧巨大。根据商务部6月发布的《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全年国内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6613亿元;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照此计算,医药电商销售占比在整体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中不足3%。而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医药电商占整体医药销售的30%左右。

 

 

返回网站首页>>

责任编辑:S297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

汽车改装政策逐步放宽,千亿级市场即将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并由此提升了国内汽车改装的需求规模。一、我国汽车...[详细]

美容连锁品牌快速扩张,美容发展潜力巨

我国美容、美发业已由单一的理发和简单的护肤服务演变成了涉及美容、美发、化妆品、美容器械、美容教育、美容媒体、美...[详细]

千年小阿胶:一张驴皮上铸的千亿大产业

千年传承,阿胶已成为中华养生文化的主力军。近几年,千年阿胶正成为今人健康养生大市场最受人关注的热门。尤其是随着...[详细]

网约车新政策出台,出租车改革步伐加快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是新...[详细]

受新医改的影响,基层医疗市场广阔

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医疗事业也获得了很大的进步,颁布了一系列的医改政策措施,这就对各大医院提出了更...[详细]

我国量子通信卫星八月升空,量子通信跨

我国首颗量子科学试验卫星将于今年8月发射,据相关部门说明,此次试验计划将是全球首次在卫星和地面之间进行量子通信...[详细]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6-0053(7*24小时) 客户服务专线:0755-25151558 83970506 82202306 82209009 83970558 传真:0755-28749841

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0755-25151558 市场调研、营销策划:0755-82202306 IPO咨询专线:0755-82209009 客服邮箱:server@china1baogao.com

在线咨询QQ:1559444945 951110560 媒体合作、广告合作:0755-83970586 网站合作QQ:307333508 招聘邮箱:hr@china1baogao.com

Copyright © 2004-2016 www.China1baog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三胜咨询TM 旗下网站 粤ICP备130264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