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红介绍,2015年起,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从首批4个省(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工作推进情况看,试点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解决了一些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姚建红指出,福建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在综合医改试点中做出了很多新的探索。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三医联动”领导体制,将涉及医改主要工作的卫生计生、医保、药品流通等工作由一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加强对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二是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和联动性,要求市县医疗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政策“三合一”。
三是明确改革四项任务:第一以“强基层”为重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第二以“公益性”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第三以“保基本”为原则,统筹推进财政、医保、医药、卫生和价格等配套改革。第四以“多元化”为导向,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
四是实行五条差别化政策:第一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向县级公立医院倾斜。第二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第三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遵循越往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幅度越小、财政投入越大、医院分担越少原则。第四实行差别化人事政策。第五实行差别化绩效考评。
五是福建扎实有序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提升全民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社会办医取得新的突破。其中三明市作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广三明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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