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资金存入信用社一年多后莫名消失 巨额存款该向谁要?
2016-6-12 9:06:22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2012年,南阳市刘女士受他人推荐,在驻马店市泌阳县的农村信用社官庄分社和宏达分社开设四个对公账户,并存入了数千万元。对方许诺,除了可以得到法定利息外,还可以获得额外贴息。第二年年末的时候,刘女士收到信用社对账单,却发现账户资金只剩下了数千元。
刘女士称,看对账单的时候,上面只有几千块钱,都没法形容了,真是心都碎了。
和刘女士有相同遭遇还有不少人。做钢材生意的企业主吕女士也将大笔资金存入了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官庄分社,最后却发现“钱没了”。
吕女士说:“工作人员拿着对账单去我们那里说,你们的账上只有5万多块钱。我们都慌了,赶紧去信用社找他们。”
经当地警方和政府有关部门调查,2011年,泌阳县的数家农村信用社分社的职员,联合成立河南海德置业有限公司,在泌阳县投资房地产项目。后来资金链断裂,信用社职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刻、伪造、调换存款单位银行预留印章、印鉴、伪造银行转账凭证等手段,将储户们的钱转出来,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
当事人提供的一份驻马店中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2015 驻刑二初字第00006号)显示,2015年多名涉案人员最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被判处刑罚。
尽管犯罪分子已被判刑,但是刘女士等人的存款却一直没能完全要回来。因为在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出炉之前,刘女士签订了一份让她事后追悔不已的“协议”。
刘女士表示,当时河南省信用联社等,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说这个案件涉及到刑事和民事。私刻公章挪用钱的人,必须要在刑事部分判决之后,才能给你们赔钱。她说:“我们都是做生意的,牵扯这么多家,着急没办法了。最后信用社弄了一个“圈套”,说不行我们给你找一个房地产公司,让他们给你承诺,4个月之内把钱还给你们,比你们告状强的多。”
刘女士口中的房地产公司,就是涉案信用社职员成立的河南海德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2月5号,刘女士名下的四家公司,和该房地产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李书宇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称,海德置业将“代替”泌阳县农村信用社,退还剩余的1亿多资金。但这四家公司必须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放弃对泌阳农村信用社的一切相关民事权利,包括支取存款、利息、承担违约金等。
刘女士回忆,签了这份协议后,她们仅收到了一千多万资金,剩下的数千万资金,房地产公司拒绝支付:“后来房地产公司说,你们的钱存在信用社,我们又没用你的钱。”
记者联系了当时和刘女士等签订协议的河南海德置业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李书宇。他承认的确存在这份协议,但是因为楼盘卖不出去钱,所以他们没法兑现还款。
李书宇表示,协议是真的,当时信用社交给我们有两个楼盘,我们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这两个楼盘赚了钱了,可以把投资人的钱包赔,随后这两个盘卖掉了也赚不了那么多钱,所以说信用联社也没给钱,现在也包赔不了。
刘女士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程红梅透露,她们日前已经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泌阳县农村信用社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履行支付存款余额的义务。诉状书还提到,海德置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给付义务的连带责任。
泌阳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经接到法院的传票,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对于其他问题目前不便做出解释。(这个事儿)正在走司法程序,根据现在掌握的资料,包括这个资金缺口的事儿,已经起诉到了驻马店市中院,已经接到了法院传票。这些公司已经正式提出了民事诉讼,市中院已经受理了,等法院判决出来之后,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一边是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联社,一边是凭着对“信用”金字招牌的无比信任,希望回报更多而将巨款存入的储户。这些年,金融行业监守自盗的案件屡屡发生,难以弥补的不仅是储户的巨额亏损,更是大家对金字招牌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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