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位税务人士处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有望在5中下旬出台一项反避税重磅文件,内容是关于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的一则公告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成果。不仅仅是中国,包括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全球主要国家正要求大型跨国公司披露相似的信息,而且国家间针对国别报告的情报自动交换也在进展中,以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
全方位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这被G20称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其中,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经常通过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把利润转移到传统避税地或低税率国家,来降低企业税负。
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款,并同意未来承担更大的纳税负担。而此前星巴克、微软、苹果、汇丰也被其他国家指控避税。而去年苹果也在中国补缴了关税款4.52亿元及滞纳金0.65亿元。
唐恩亮告诉记者,《公告》中具体的披露文档都有不同的门槛。比如,需要披露国别报告的跨国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其中该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可能会超过50~55亿元,目前《公告》尚未披露,这一金额还不确定。
他认为,这个门槛设立其实也是与BEPS第13项行动计划相衔接。
根据第13项行动计划,新的国别报告模板不适用于在前一财年综合收入低于7.5亿欧元的集团。7.5亿欧元相当于人民币55亿元。
“税务机关设立这个门槛设立的初衷,就是想豁免中小型跨国企业的报告的义务,大部分的跨国企业符合豁免条件。而那些大型跨国企业和有大量关联交易的跨国企业成为今后审核的重点。”唐恩亮称。
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2016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中,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具体内容就包括建立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分国别、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动情况,防范国际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中国近些年反避税收入大幅增长,”十二五”期间反避税调查1203件,结案1048件,增加税收2187亿元,年反避税收入由2011年的239亿元快速增长到2015年的610亿元,增长了1.55倍,年均增长26.4%。
原遵华告诉本报记者,税务机关已经开始利用大数据,来对跨国企业进行监控和预警,这对反避税来讲,是一项很有威力的工具。
“对待这些信息披露,跨国企业非常认真严肃。他们最大的顾虑是税务机关在全球范围内采取统一的步调来要求跨国公司提供信息,当企业向各个国家的税务局披露信息时,各个国家税务机关会否对相同的事实做出不同的认定,从而导致双重征税和多重征税.” 唐恩亮称。
他表示,其实G20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现在通过加强各国合作来避免双重征税。企业也应该对现有的关联交易做一个梳理,完善的转让定价风险控制机制,并可以做一些压力测试,弄清自己需要面对哪些问题。
此次《公告》不仅仅针对外商在华经营的跨国企业,也同样针对中国本土跨国企业。
原遵华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中国走出去的企业多是采取投资,真正参与当地经营的企业并不多,这导致本土跨国企业对全球税务风险认识还不够,准备也不如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那么充足,而在当前全球BEPS背景下,本土跨国企业应该更加重视税收风险,做好应对准备。尤其是在一些落实BEPS项目较快的欧盟核心国家,如英国、法国,以及澳大利亚。我了解到,有些本土跨国企业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子公司已经被要求提供国别报告相关的资料。
本报记者了解到,《公告》是正在修订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下称2号文)的配套文件,主要对接2号文的第二章关联申报和第三章同期资料等内容。2号文有望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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