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嘉鸿的手机号码与殷某国手机号码在2013年2月至4月期间有过45次通话记录和71次短信联系。苏嘉鸿称,殷某国来过上海,他有些时候会帮殷某国预定酒店,殷某国和他见面没有沟通什么具体的事情,主要是吃喝玩乐,那段时间殷某国经常和他联系一起去娱乐。”这不是电影《窃听风云》中的桥段,而是真实发生在A股市场的一段内幕交易处罚笔录,这次处罚也揭开了“中海信托-浦江之星12号”两年多之前潜伏威华股份的原因。
近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了4例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股票均为威华股份。
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呈易发多发态势。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截至今年5月初,中国证监会,包括地方证监局,至2004年至今共计处罚内幕交易215例,涉及人员达到330人左右。其中,地方证监局处罚64例。
最高处罚上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56号显示,“殷某国在威华股份资产重组过程中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主动向公司推荐金矿资源,建议公司产业调整,向公司介绍了中介机构,也实际参与了资产注入事项的形成过程。而且,根据李某明、高某富的询问笔录,其去云南考察铜矿前曾致电询问殷某国是否同去,殷某国知悉铜矿收购事项。综上,殷某国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该处罚决定书显示,“至迟不晚于2013年2月23日,有关涉案事项的信息已经具备重要性从而构成内幕信息”,而“苏嘉鸿使用‘浦江之星12号’、‘马某强’、‘朱某海’账户于2013年3月11日至4月12日期间持续买入‘威华股份’,交易时点与威华股份筹划注入IT资产事项形成过程较为吻合,且上述三账户在此之前从未交易过该股。”
同时,证监会认为,“调查人员查询到殷某国在2013年2月至4月间的通讯记录,汇总了殷某国与苏嘉鸿在此期间的电话、短信清单,在询问苏嘉鸿时出示了该份清单,让苏嘉鸿签字并作为其询问笔录的附件。该份清单是客观、真实的证据。而且,苏嘉鸿在接受调查询问中承认,在上述期间,殷某国曾来到上海,与苏嘉鸿见面,并且经常与苏嘉鸿联系一起去娱乐。苏嘉鸿交易‘威华股份’的时点与资产注入及收购铜矿事项的进展情况高度吻合,但是苏嘉鸿没有为其与殷某国在涉案期间存在接触联络以及其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提供充分、有说服力的解释。”
因此,中国证监会认为,苏嘉鸿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苏嘉鸿违法所得6537.62万元,并处以6537.62万元罚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这笔合计逾1.3亿元的罚款,是目前针对个人内幕交易的最高处罚金额。
查阅威华股份的交易K线,可以发现,该股在2013年4月16日停牌进行资产重大重组,到当年11月4日复牌后在15个交易日14个涨停板,股价从4.77元一气飙升至17.37元,涨幅超过264%左右。
当时披露的信息显示,“中海信托-浦江之星12号”在2013年一季度即潜伏其中,又在二季度大幅加仓至500万股。
就在市场质疑“中海信托-浦江之星12号”的精准持股时间的时候,威华股份2013年12月16日晚称,相关账户因重组停牌前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两年多之后,中国证监会近日的4例处罚决定书揭开了当时内幕交易的秘密,除苏嘉鸿之外,另外三例处罚,分别是叶书、张为杰和黄超明,其中张为杰曾于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任广东威华集团董事、威华股份董事;黄超明为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威华集团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建华)总经理。
根据证监会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李某明时任威华股份总经理。威华股份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总经理为李剑明,此人于2014年4月20日“因工作变动”辞职。
2016年5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威华股份,其证券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尚不知道证监会的处罚,“至于此前调查的内幕交易,也与上市公司无关。李剑明的辞职是他自己递交的辞职理由,公司也并不清楚。”
至于黄超明是否还在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那是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我们并不清楚。”
涉案人员增多
从近年来查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的执法实践来看,中国证监会构建的以市场监控系统、举报分析系统、舆情监测系统的线索筛查为基础,以自律监管机构、日常监管部门和其他执法单位的线索移交为补充的“六位一体”的线索渠道体系,与公安机关针对打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探索建立的行政与刑事“同步研究、联合调查”新模式,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但是,记者注意到,自2004年以来的215例内幕交易案件中,除去此次披露的4人涉及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之外,单一案件涉及人员开始出现增多现象。
2016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平潭发展内幕交易案中,涉案人员也为四人。其中石乃珊、夏雪两人为平潭发展员工,陈勇、刘峰两人为合作单位员工。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9月12日,平潭发展、康辉旅行社和平潭管委会签署三方投资框架协议书,内容为平潭发展、康辉旅行社拟在平潭岛投资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投资总额20亿元。”
同时,该处罚书显示,石乃珊是平潭发展的董事长特别助理、夏雪是平潭发展的董事长助理,而陈勇时任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策划负责人、刘峰时任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顾问。
四人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内买入“平潭发展”,具有交易金额较大、集中买入等特征,交易明显异常。2016年5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平潭发展证券事务代表李茜,其表示“公司现在不方便接受任何采访,也不清楚内幕交易的事情”,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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