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准则》共十六条,重点规范保险机构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的信息披露事宜,主要包括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和标准、分时段披露和持续披露、加强与上市公司有关政策的衔接、加强对一致行动人的信息披露管理四个部分。
《4号准则》的发布是贯彻国务院“放管结合”精神,完善市场化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投资运作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对报告事项的监管,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运作透明度,有利于丰富市场化监管工具,健全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规则框架。
- 私募扎堆次新股 绩优和重组预期公司受青睐
- 海南12日将公开发行84亿地方债
- 助力供给侧改革 兴业银行500亿支持福建“补短
- 四部门: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提升服务质
- 保监会:险企股权变动5%以上 需公开披露
- 债市违约进入阶段性高点 影子银行风险被掀开
- 两部门: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努力稳定民间投资
- 国侨办维护侨商权益 让侨商坐稳投资创业“马车”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