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严禁跨月、跨季度征收或调整预征缴办法提前征收;严禁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该抵不让抵,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等。
对于5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由原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相关欠税的追缴工作,管户移交后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积极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经济观察报此前报道,中国的地税部门正在自发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税收清理“风暴”,即将暂别历史舞台的营业税,是这场清税“风暴”的核心。
有地税局人士说,营改增后地税对这四个行业即将失去征管权,以后再清理应缴未缴税款时,企业可能不会很配合,这是最后的时机。
此外,在一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改增培训会上,一些财务总监担心,企业跨期(5月1日前后)业务会出现国税局和地税局重复征税的问题。
财政部上述通知中承认“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的情况。”财政部表示,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
财政部表示,对收过头税、搞回溯性清税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将由国务院对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予以问责。
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2015年就曾发生过。当年,清理营业税也是地税部门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一位地税部门人士坦言,每次要实施营改增改革的行业,地税都要先清理应缴未缴的税款,特别是在2015年,已经进行过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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