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此前缴纳的营业税将改征增值税,而自然人如何缴纳增值税、税负会否增加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楼市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国家鼓励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住房转让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比如,2015年个人普通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年限由5年降至2年,2016年初则将免征营业税范围扩至非普通住房。
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认为,二手房交易改征增值税后,原来营业税优惠政策或将延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胡怡建教授也持相同观点。
王军在上述场合表示,原则上延续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同时,针对不同行业的情况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过渡措施保障所有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近日也表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期间,拟对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上述财税官员的表态,让更多市场人士预判二手房交易原有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或将延续。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对本报记者表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如何确定,此前优惠政策是否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缴纳增值税是否有进项抵扣,征税总额是否全额征收等等,还有待最终具体方案出台。
由于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个人转让住房营改增后,税负是否增加目前尚无定论,不过在官方“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定调下,市场倾向相信税负不会增加。
目前,个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胡怡建认为,增值税税率则可能为6%和11%,或则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3%征收率。
张连起建议在当前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善的情况下,可先采用3%的征收率,待条件成熟可再采用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若采用3%征收率,较之前将直接降低个人转让住房交易税负。
李军告诉本报记者,针对自然人营改增除了二手房交易外,或还涉及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等。
根据目前官方部署,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最后四大行业近1000万户纳税人将被纳入营改增,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已在中国实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而持续了四年多的营改增也将正式收官。
王军在上述场合表示,两会结束后,估计国务院常务会议很快就会审议营改增方案,“审定后我们将配合财政部尽快下发并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一系列措施推进改革,以利纳税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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