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起,央行下调分支行SLF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央行强调,此番调整SLF利率是为了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彼时,央行正式推出利率走廊概念。
去年11月24日,央行分支行开展了0.5亿元的隔夜SLF,利率为2.75%;12月份,央行分支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开展1.35亿元的隔夜SLF,利率为2.75%。央行对此的评价是,发挥了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
“央行在1月份首次进行1个月SLF操作,并给出了基准利率,是对利率走廊的完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员称,央行设定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有利于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在利率走廊得到进一步完善之后,央行降准降息的时点选择会更加慎重。
昨日,央行分别公布了1月份SLF、MLF和PSL的开展情况。1月份,央行总行和分支行对金融机构开展SLF操作共5209.1亿元,其中期限隔夜3065.3亿元,利率为2.75%;7天2143.7亿元,利率为3.25%;1个月0.1亿元,利率为3.60%。SLF利率发挥了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1月末SLF余额为1.1亿元。
1月份,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结合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央行对金融机构开展MLF操作共8625亿元,其中期限3个月4455亿元,6个月2175亿元,1年期1995亿元;同时收回到期MLF2500亿元。1月末MLF余额为12783亿元。
央行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PSL,主要用于支持三家银行发放棚改贷款、重大水利工程贷款、人民币“走出去”项目贷款等。2016年1月份,央行对三家银行发放PSL共1435亿元,1月末PSL余额为12246.89亿元。
按照央行公布的上述数据计算,截至今年1月末,央行通过SLF、MLF和PSL累计向市场投放流动性高达3.602989万亿元。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向金融机构投放的这些流动性,均属于中长期限,再加上重启的28天期逆回购以及其他品种逆回购,就构成了短中长期流动性投放体系,保证了银行体系流动性处于合理充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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