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份以来发布的公告来看,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们发出的罚单,被处罚对象多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
例如,昨日晚间,蓝英装备公告称,控股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自控”)和中巨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国际”)截至2015年5月19日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和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其中,中巨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未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的披露义务。
蓝英自控与中巨国际在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调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案件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蓝英装备在公告中强调:“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未受到相关影响。”
无独有偶。威华股份也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的通知,7月24日,李建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李建华减持威华股份股票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同时,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李晓奇因减持公司股票也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除了因上半年的减持行为被调查的公司之外,还有一些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是关联信息的未披露。
例如,中国高科在公告中称,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有市场观点认为,中国高科的控股股东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许于此前公司的一些瓜葛有关。不过,律师认为,对于投资者来说,中国高科未依法及时、充分、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涉嫌构成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虚假陈述行为人索赔。“我们已发起了针对中国高科的索赔征集行动,目前电话咨询维权事宜的中国高科投资者也有十几位。经我们研究,截止于2015年7月14日持有方正证券(8.95,-0.24,-2.61%)的投资者以及截止于2015年7月23日持有中国高科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的索赔条件,最终的索赔条件需依据证监会调查结论才能确定。”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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