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为《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主要针对一些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存在违法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超越管理权限延长购买服务期限等问题,旨在堵住财政金融风险漏洞。
“近年来,地方政府出于稳增长促投资,一些地方为了加快上马项目,采用假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上马项目变相融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被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地方政府将政府采购工程包装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委托代建等方式,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隐形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的服务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其中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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