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 行业资讯 >>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主题词:税收行业资讯 税收市场研究分析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财政部、国税总局8日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对应纳税额不高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推动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考虑到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比较复杂,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大,需要国家进一步给予政策支持。因此,将优惠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精神,也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十分复杂,为了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继续贯彻落实好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以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以金融创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在8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的“小微金融:亚洲的创新与实践”分论坛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信用缺乏、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小微企业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的特点导致其融资难、融资贵。要解决这个问题,金融机构需要发展新型金融产品和新型金融服务形式,在观念、模式、制度设计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企业期待减少税费
  
  当天在年会上发布的《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指出,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水平的要求日渐提高。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尽管半数受访小微企业的经营收入增加,但盈利状况欠佳,稳定经营仍面临考验;40%的企业表示资金可获得性提升,但仍有20%的企业的资金需求未得到满足,长期资金需求大幅增加;受访企业对贷款利率和所获额度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对专属的结算、理财、信息交流需求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显示,仅43.1%的受访企业表示享受到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费依然是小微企业最迫切的政策需求。在小微企业最希望政府推行的举措中,“减少税费”连续两年占比超过60%。
  
  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黄荣表示,小微企业自身具有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的产业特点,这样的产业特点从根本上造成了其融资难、融资贵,这个问题将一直存在,单靠企业自身无法解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发展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将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业务作为重点业务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一些政策在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不足,一些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一些财税政策的覆盖面较窄,实施力度还有待加强。
  
  推进金融创新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认为,观念、模式、制度设计是小微金融发展的三大突破口。“小微贷款风险大、成本高”的观念存在误导,影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商业银行应采用“模块化、批量化”的商业模式,设置小微金融“流水线”,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并重视售后服务。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其企业类型多为创业型、创新型企业,这是小微企业的“两难”和“两创”。小微企业在管理建设上还有“两缺”:缺信息、缺信用,管理粗放,起点低。针对这些问题,要帮助小微企业发展,银行应将已出台的政策落实好,继续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探索。
  
  民生银行行长洪崎表示,小微金融服务需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此成为新技术的积极应用者,信息化和数据化革命正在深刻影响小微金融。网络贷款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
  
  阎庆民:P2P网贷是否归银监会监管尚未确定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8日在海南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时表示,P2P网贷平台是否归银监会监管还没有确定,相关事宜正在研究之中。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P2P业务近期将明确监管主体,将被视为类信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多位知情人士表示,银监会相关部门已开始调研并着手起草相关监管规定。
  
  谈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阎庆民表示,一是适度监管,要给定一些基本的、最低条件的监管原则,否则会导致金融业不公平、不平等的竞争;二是根据互联网金融的不同类型予以分类监管;三是协同监管,减少监管套利;四是创新监管,打破传统。
  
  他表示,如果能把股权融资比例适当提高,把债务式融资适当降低,未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能有所缓解。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主要业务: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使用,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电邮(server@china1baogao.com)、电话(0755-28749841)。
订报告送大礼
  • 国家信息中心
  • 海关信息网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
  •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 中国知网
  • oecd
  • the world bank
  • 中国经济网
研究报告订购电话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订购流程|付款方式|问题反馈|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