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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案一审开庭 拒绝法庭调解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今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上,双方就“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了长达5个多小时的辩论。广药方面拒绝法庭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据广药代理律师预计,结果应该会在两个月内宣判。
  
  在法庭现场,广药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在广告宣传中,极力推广“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两句广告词,是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律师认为,加多宝这么做的目的是将红罐加多宝与原来的红罐王老吉之间画上等号,向消费者传递一个错误的信息: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已经改名加多宝,王老吉这个名字被弃用了,不存在了,“而事实上王老吉凉茶一直都是存在的,一直没有改名。”
  
  广药的诉求是判令加多宝不得使用上述广告语,无条件撤换含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和广告,赔偿1080万元人民币并在各知名媒体公开道歉。
  
  广药代理律师称,加多宝的广告是为了消灭“王老吉”品牌,“我方为此不得不打出未更名广告及大量的调查取证。为此,我方付出了1.4亿元的费用,但我方只提出了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和80万元的合理费用。”
  
  对此,加多宝代理律师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属实,但不存在误导成份,“‘红罐’、‘红罐凉茶’是我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就是指向加多宝产品。‘全国销量领先’是一个限定词,我方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不存在任何误导。”
  
  加多宝方面否认制作或授权他人制作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我方做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但并不代表我方做了‘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
  
  
  同时,加多宝方面也否认制造发布过“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过往17年沿用的商标,现更换为加多宝凉茶”的广告语,称广药证据不足。
  
  加多宝代理律师称,加多宝产品市场销售一直都是第一,因此,其使用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的行为不是虚假宣传,并没有对广药的商誉造成损害,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双方就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赔偿请求、道歉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辩论,并作了最后陈述。最后阶段,广药方面表示不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结果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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