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化解过剩产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妥善安置职工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从讲政治、促改革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担负起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应依托职能,摸清辖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底数,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创业就业扶持措施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鼓励、帮助化解过剩产能职工自主创业或者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要把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就业融入履职过程,支持培育适应当地经济产业特色、能够发挥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技术专长的创业创新载体,为他们就地就近转岗创业就业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团建工作的独特作用,在招工招聘活动时主动亮出“红色招牌”,帮助企业吸纳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
- 2016年上半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8
- 国开行称“倡议暂停辽宁省政府和企业融资”消息不
- 安徽工业“供给侧改革积极效应”凸显
- 上半年安徽快递业务量完成2.8亿件 超过201
- 上海宝山渐成年轻人创新创业热土 每6分钟诞生1
- 评论:以“神秘买家”制度监管网络食品安全
- 商务部回应全球贸易增长动力消失:贸易保护主义全
- 商务部:希望吸收更多制造业来中国投资
- 刷屏公众号“柏拉图”被封 微信:基于对个人信息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