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行业的首份全国性监管文件,在去年10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后,正式文件至今尚未公布。在业界静待监管文件出台时,部分地区却又掀起了新一波打压网约车的热潮。诚然新兴行业也需要监管,需要有序健康发展,但监管手段不能以一味打压为主。
为“去产能”分流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网约车作为新业态,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并未完全复苏;而中国经济也面临着“三期叠加”: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国际和国内双重因素影响下,中国经济面临着下行压力。
然而可喜的变化是,中国的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在快速增长,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正在不断壮大。高层曾在多个诚对新业态支撑经济和就业的作用表达赞赏和期许。
诞生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网约车是新业态之一,也是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课题组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成果显示,移动出行平台模式给劳动力市场新增了大量就业机会,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在课题组调查的1.5万多个样本中,26.7%的平台司机在开网约车之前属于下岗失业人员。这些曾下岗失业的司机中,24.6%的司机年龄大于45岁,属于因年龄导致失业;有32.9%的曾下岗失业的司机,开网约车月收入占其每月总收入75%以上,平台已经成为下岗失业司机及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在调查样本中,有31.9%的曾下岗失业人员来源于煤炭、钢铁等过剩产能行业;且这些人员中85%的司机认为,专车的出现增加了自身的就业机会。
网约车行业需要有序发展,但不能一味打压
去年10月,在各界千呼万唤之下,交通部下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虽然正式文件至今未出台,但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首先是承认了该行业的合法地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的行业名称就是出自这一征求意见稿,在此之前则只有专车、打车软件之类俗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版文件至今尚未出台,监管部门如此谨慎,必然有优化文件细节、使其更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考虑。然而在这一全国性监管文件即将出台而又尚未出台的监管空白期,部分地区掀起了新一轮打压,甚至有舆论将个别的治安事件当作网约车行业的固有缺陷,进而否定网约车整个业态存在的合理性,这显然是因噎废食。
网约车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兴业态,它有着敢为天下先的革新,又带有共享经济的互惠,对于这种新业态,监管手段显然不能照搬、因循旧有的监管方式。新兴事物诞生之初,都有一个粗放的、狂野的成长过程,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规范的同时,也需要给予一些宽容和发展空间。
网约车的出现,激励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
交通部去年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同时,也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预约出租汽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可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传统出租车服务的有益补充。
回顾我国出租车行业发展历程,上世纪90年代前后经历了十多年快速发展,在解决老百姓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之后发展几乎停滞。出租车“打车难”、服务差被广为诟病,社会不断质疑行业管制与垄断,但因为既有利益格局等原因,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一直难以推进。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兴业态、新出现的行业竞争者,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面对网约车势如潮水的竞争,传统出租车行业已经意识到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改变抱怨和依赖的心理、积极面向市场,明确定位,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也正是基于网约车出现后行业格局的变化,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的措施才能继续推进。《意见》对饱受诟病的“份子钱”、经营权期限问题、有偿使用费等问题都做了规定,以促进传统出租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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