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万科管理层与华润大股东之前的争论,其焦点还是维护股东利益,并不涉及公司治理根基的话,宝能的强势登场,已将股权之争演绎到对商业伦理和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影响的高度。
“一股独大”是资本市场的规则。只要合规合法,资本没有善意或敌意的标签,宝能依规逐利无可厚非。但是,在浮躁和粗糙的中国楼市,万科能成长为国内公司治理最为健康和阳光、最具股东回报和社会贡献的企业,不能撇开万科管理层的努力,这事实上就是对包括华润、宝能在内的所有股东的信托责任。在经营管理上并未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下,“一股独大”不能“任性”。
上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从90年代实业资本到2000年以来的地产资本,再到今天股权资本时代的转变。从西方舶来的“股权并购”,本身是通过资本运作,实现人力、物质和管理重新配置和优化。但在我国,火热的股权并购已经沦为通过想象力、题材式的高溢价资本运作来实现资本暴利,不仅与实体经济资源重配不相关,而且异化为社会一夜暴富(而非勤劳实干)的创业行为。
一些险资也已蜕变成“放杠杆”工具、资本运作大鳄。2014年以来的低利率环境下,险资保费低成本优势褪去,加上投资渠道开闸,其资产选择从过去的固定收益转向“加杠杆”下的大类资产配置,特别是近年来气势逼人的民营险资。2014年6月国务院43号文发布前,险资主要配置“刚兑”下的非标。由于政府债务置换和43号文紧缩非标,2015年6月“股灾”前,“加杠杆”险资主要配置股市,“去库存”战略下又进入低估值上市房企。
2012年来的“资金空转”,不管是影子银行泛滥,还是2015年中的“股灾”,或是近期楼价暴涨、“地王”不断,背后包括险资在内的高杠杆资金脱不了干系。因此,刘姝威近日也指出,万科股权之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之一,就是金融监管机构必须确认宝能收购万科股份的资金是否合法?如果资金来源合法,宝能收购万科会成为范本,中国股市离第二次“股灾”也不远了。
由此,险资“一股独大”是资本市场的丛林法则,但它不符合商业伦理。在东突西进的逐利资本面前,商业信用和资本市场规则无法避免漏洞。于是,在商业信用之下,又衍生出了商业伦理。商业伦理内含了尊重人力资本贡献的因子,比资本力量更能促进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创新,并保护市场经济不会异化为唯利是图的“动物经济”。无论国内的腾讯、阿里巴巴和华为,还是国外的谷歌、苹果、脸书,这些卓越的企业,都是企业家精神的产物,而非资本运作的产物。
1988年,万科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创始人团队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股权,是为了避免公司成为少数创始成员乾纲独断的僵化组织。管理层放弃股权,就意味着不会出现逐利资本的“行为短期化”。此种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造就对成功和伟大不懈追求的精英管理层,也能够打造最具社会贡献的“百年老店”,这也是万科能从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小企业,发展成为世界最大地产公司的原因。王石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要把个人和董事会主席分别看待。作为一个个体,对于他的“私德”,除了容忍和尊重,我们没有更多说三道四的权利;作为一个董事会主席,自然有董事会章程来约束他。再者,董事会主席要“管大事”,什么大事?用联想创始人柳传志话来讲,就是“定战略、建班子、带队伍”。试问,这三个方面,王石哪一点比同行做得差?
在近期结束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关键是要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上市公司是我国的科技创新的“生力军”,科技创新最大的贡献在人,而不是资本。优秀的上市公司,其最大的价值不在资本运作,而在于优秀的管理层。我们希望万科股权之争向好的方向发展,这将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和走向成熟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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