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惊动万千‘果粉’”的案件前后经过大致是这样:2014年1月13日,佰利公司申请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ZL201430009113.9,并于2014年7月9日获得专利权;2014年9月2日,佰利向苹果发过律师函沟通侵权事宜,苹果置之不理;苹果的iPhone6/6Plus于2014年9月9日发布,当年9月19日正式上市;2015年3月30日,苹果公司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2015年12月2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涉案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今年6月16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iPhone6/6Plus侵权,苹果公司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手机不像≠没有侵权
消息一出,朋友圈迅速被此事刷屏,各类消息都有。有支持苹果的,认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侵权认定结果不正确;也有认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此举打响了回击美国的第一枪,干得漂亮!判断苹果是否侵权是律师和法官的工作,今天重点从几个网友提出的“疑点”出发,解释案件中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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