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整治内容。“小金库”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查实的“小金库”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纪检、组织等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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