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之前,2007年市政府办公厅曾印发了《深圳市教育费附加管理暂行办法》。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法律法规层面对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市财政委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对暂行办法启动了修订工作,并于今年3月将新拟定修订和完善的《深圳市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4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深圳市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教育费附加纳入市、区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使用;明确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管理原则;细化各部门的管理责任;适当扩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除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外,教育费附加可以用于包括学校基本建设在内的各项教育事业支出,进一步提高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效益;优化教育费附加的分配和审批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增加资产管理以及绩效评价;赋予各区在使用教育费附加的管理权限,各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等。
- 无忧英语在线教育战略:建北美小学英语教育
- 华谊兄弟电影小镇落户重庆 黄奇帆解析5条产业链
- 郑州首批25家企业被美国企业指控侵权
- 近十省公布去产能目标 处置僵尸企业保人不保企
- 六省专利执法人员在浙共研电商维权协作
-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大赛天津闭幕 五所院校获一等奖
- 云南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 弘扬工匠精神
- 新乡女孩中考失利读职校 毕业8年上海公司当老总
- 傍上鸡汤文的虚假广告非法律“擦边球”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