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路’收费是政府的事情,我们不负责也不清楚。”5月9日,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靖中告诉记者,“目前我们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经营方面,允许将来我们可以做特许经营。”
“天路”收费背后,还走了一条从PPP模式到“政府购买服务”的曲折之路。据河北省旅游局官网消息,2015年5月,张北县与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张家口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张家口市草原天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在此之后,由桂林龙脊与张家口的企业组建北京宏美龙脊,与张北县签订合作协议,沿用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公司的名称,开始对草原天路进行注资和开发、管理。
虽然北京宏美龙脊股权结构并未体现与桂林龙脊的直接关系,但在桂林龙脊,易玲华是监事。
记者梳理发现,“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2015年5月,北京宏美龙脊刚刚成立3个月,即与张北县政府达成天路开发合作意向;2015年6月19日,“‘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张家口蓝鲸大厦召开,当时提出的收费标准为人均80元;2016年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
按照张北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法,与龙脊的合作属于PPP模式,收费事宜应由龙脊进行。
事实上,即使是在张北县当地人心里,对于“天路”收费一事也有一个结,很多当地人都提出类似疑问:“资源是张北、崇礼和万全老百姓的,修路的钱来自纳税人,怎么一下子冒出了个公司要替老百姓收费呢?”
“天路”目标要上市
不过,在发生2015年收费事宜并未达成之后,北京宏美龙脊开始抽身出来。
在2015年张北县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采取PPP模式引进广西龙脊公司投资10亿元对草原天路进行开发”,并要加快合作开发进程;而在2016年张北县政府工作报告中,“龙脊”公司不再出现。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上,最后一次出现“龙脊”公司,是在2015年的10月份。
“龙脊早已退出了天路的开发,他们投的钱我们也已经作出了解决。”5月9日,杨靖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我们是PPP模式,政府购买我们的服务,收费是政府的事情,我们不负责,经营方面,允许将来我们可以做特许经营。”
记者多方联系,拨通北京宏美龙脊易玲华电话,电话那头一位男士说,“我们已经撤出了。”对于撤出原因,对方表示正在开会,不便多谈。
实际上,“天路”收费,原因是为“适当补偿成本费用”。据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还在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本着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经召开听证会论证通过,并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将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批复如下: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记者发现,“天路”背后貌似还隐藏了“200亿元投资”的“大杀器”。一份公开的张北县政务信息“会议记录1.8”显示,“天路计划投资200亿元,今年要继续保持,成立工作组巡查违搭违建问题。”
在张北县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倾力打造草原天路、海子洼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精品景区,建成中都草原、草原天路两个5A级景区,力争至少1家旅游企业成功上市。”由此看来,上市之路有可能是这条“天路”未来的重要走向。
- “一带一路” 推动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 泰国70家旅行商觅“云南合伙人”
- 张家口“草原天路”收费惹争议 被指“拦路收钱”
- 国际金融协会警告全球企业债已达极端水平
- 草原天路收门票惹众议 学者:鲁莽收费如同杀鸡取
- 团餐占中国餐饮三成份额 相关政策法规亟待建立
- 趁欧洲杯搭配时尚出境游 签证更便捷
- 央视揭秘购物团高利润回扣单:翡翠85% 银器7
- 国管公积金贷款10天审结 申请材料瘦身至8项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